各有关单位:
现将基金委与香港研资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的2021年申请指南转发给大家, 请在2021年1月25日上午前将申请书提交基金委网站系统,等待科研院审核,科研院需要时间审核申请书以及办理所需的申请公文流程,所以逾期不予收理。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申请人与香港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香港方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简表副本。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联系人:刘艳妮,刘丽丽
电 话:81891846
科研院基础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