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西安市科技局补充征集保护环境治污减霾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3 点击数:

各学院:
   接西安市科技局通知,为贯彻落实《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推进西安市环境保护与治理,结合《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市科发〔2016〕72号)要求,补充征集一批保护环境治污减霾项目,列入2017年“社会发展引导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一)治污减霾软科学研究项目。本类项目列入2017年度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臭氧形成及控制对策研究。开展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研究其形成机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对策。
  (2)研究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梳理形成西安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清单,为全市水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
   2.申报主体:有研究基础的科研院所、高校院所。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申报项目必须在指南所列的支持方向上选题;研究成果应突出系统性,政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1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研究大纲、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二)治污减霾科技创新与示范项目。本项目列入2017年度社会发展引导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1.支持方向:
 (1)治污减霾、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示范工程及生态环境监测、修复技术集成、综合利用治理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示范。(本方向不支持高校单独申报)
     咨询电话:86786648,贾福成.
 (2)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途径、新工艺的研究、引进和推广示范。支持以农作物秸秆(含果林残枝)作为饲料、肥料、燃料、生产原料等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适用性强、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装备和技术。
  咨询电话:86786633,仇寅虎。
  2.申报主体:高校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
  3.申报条件:
    具备开展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技术装备,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技术工艺先进、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明确;示范项目在西安地区推广应用,须出具应用示范工程合作方的合同或合作意向、相关管理部门工程项目证明;项目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2年。
  6.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高校院所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协议。
 二、申报程序
 (一)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http://www.xaxmk.gov.cn)。选择报送地区(归口管理部门)时,市属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报送地区选西安市本级;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注册地或纳税地选择报送地区。
  专项资金项目库填报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88470958。
 (二)在西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申报系统中填报。登陆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88407623。
 (三)项目申报书、项目研究大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请于2017年5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6份(勿另行加装其它材质封面),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326,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doc

vic115维多利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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