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展开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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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制度设计研究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制度建设,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制定了《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并拟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单位和范围

  申报者可按照《指南》,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关于申报和立项

  申报者需统一填写《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交科研院人文社科办,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时间截止到 2017515,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三、关于课题验收与奖励

  课题立项后,研究时间为1年。20188月,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对取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证书;对取得优秀和良好档次课题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制度设计研究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课题组原则上应选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或单位作为实践基地,保证课题成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的申报。

(三)制度设计课题要坚持原创的原则。所申报课题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已被列为国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制度设计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课题立项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研究成果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匿名评审专家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会同纪检组织随机抽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课题或参与课题组研究起草工作的,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担任研究成果评审的评委。

联系人:颜学颖

联系地址:北校区行政楼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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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doc

           2.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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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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