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奖项。2023年6月25日,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启动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见《陕西日报》6月30日评奖公告)。为切实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根据陕西省社科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智库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共同署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智库报告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五、申报方式
1、系统申报(7月1日—7月18日)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特殊作者如外籍等无法完成注册的作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至人文办,由人文办协助录入完成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成果作者网上申报参评成果信息,人文办网上初审后提交省评奖办网上审核。
2、形成正式申报材料(7月19—7月30日)
经省评办系统审核通过的成果,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人文办审核。
(1)成果作者从系统导出打印《申报表》,按照《申报表》、证明及支撑材料(目录详见系统)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
(2)著作类:提供原书2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译著须附原著,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
论文类:提供成果复印件2份,并提供原期刊1份(不再退回);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打印验证页面,外文论文须附中文全文翻译,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
智库报告类:提供成果2份(其中1份匿名),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连同《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统一于2023年8月2日前报送人文办。逾期不予受理。
3、校内公示(8月5日—8月11日)
对我校所有推荐成果进行为期7天的校内公示。
联系人:宋姗
联系电话:81892204
vic115维多利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