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6 点击数:

    注:前期,科研院奖励办已于423日至517日,组织完成了本年度省奖预申报工作,并且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前期未参加预申报工作的课题组,如有意愿申报,请及时填写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并于6191200点前,发送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kjjl@xidian.edu.cn(已参加预申报的课题组无需报送)。

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

(一)专家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2018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可3人联合提名1项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除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之外的其他省科技奖。

2.2018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1项除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之外的其他省科技奖。

3.提名专家应在陕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不超过75岁,以出生年月计),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和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进行提名;提名专家每人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vic115维多利亚不是提名单位,我校各提名项目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等提名单位进行提名,具体要求如下:

1. 选择陕西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2. 选择陕西省电子学会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省电子学会奖。

3. 其他尚未明确提名单位的课题组,请与科研院奖励办联系,由科研院奖励办统一协调处理,确定提名单位。

(三)提名等级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不分等级,分为创新驱动秦创原杰出贡献奖、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设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5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5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验收需在此时间前完成)。

2.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项目一般应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一般应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技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技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15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353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1.严格科研诚信要求,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根据保密要求,专用项目提名书按照《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下载后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三、时间安排

(一)分配提名号

1.专家提名

提名前由主责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邮件发送地址:1203840149@qq.com),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文件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

专家申请提名截止时间为2023711700,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2. 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以及前期由科研院统一协调的提名单位,由科研院奖励办于741200前将提名号统一反馈至各课题组;课题组自行联系的提名单位,由课题组单独向对应提名单位获取提名号。

(二)报送材料

注:vic115维多利亚不是提名单位,按照往年经验,各提名单位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会提前1-2周,请各课题组高度重视,尽早完善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1. 2023731200前,发送电子版公示材料(命名格式: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kjjl@xidian.edu.cn,公示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科研院奖励办于74日至10日统一进行公示(具体公示要求见附件3);有联合申报单位的,请各课题组通知对方单位同步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均需进行公示)。

2. 2023751700起,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科技业务栏下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3. 20237121200前,提交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奖励办进行审查;并将联合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提交至科研院奖励办,逾期不予受理。

4. 20237171200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5. 20237201200前,提交管理系统生成的带正式版水印的纸质提名书原件一份(签字盖章)至科研院奖励办并将电子版提名材料(主件和附件,命名格式:提名号+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发送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区行政楼505A办公室(科研院奖励办)

  联系人:李鹏、王玉坤、敖行

  联系电话:029-81892583

邮箱:kjjl@xidian.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提名工作手册

2.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要求

4.申报意向表

 

 

 

 

                                            vic115维多利亚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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