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落地见效,加速学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孵化,有力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现开展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

本次遴选面向全校各科研平台及团队,主要征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以及承担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创新转化项目和获奖成果等,具体如下。

(一)科研平台。依托学校建设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农医方向)等。

(二)科研团队。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团队、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理工农医类)

(三)科研项目。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四)获奖成果。近三年,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五)其他科研人员和团队研发的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遴选

省教育厅将联合秦创原发展公司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对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初筛,并通过成果路演的方式,与成果完成人对接交流,“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并将成果通过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面向省内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激励支持

(一)对商业化可行性高的成果,给予单项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基金支持。

(二)对技术成熟度高、可实现技术转移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联合项目方进行二次开发等形式,给予单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三)对具备转化潜力的早期成果,给予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相关概念验证支持,并优先纳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予以支持。

(四)优秀组织奖励

对推荐人推荐的成果加入“秦创原e起创”计划的,每项奖励5000元,推荐项目加入“秦创原合伙人” 计划或完成技术托管的,每项奖励100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有组织科研的重要环节,也是科研平台团队重要职责之一,要求省教育厅批准及推荐立项的项目、平台、团队在本次遴选中至少要报送一项研发成果,报送情况将纳入验收评估。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报送。

(二)请相关人员登录“秦创原官方网站”填报成果信息登记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581200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981892585

 

 附件:《成果信息登记表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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