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老师:
1、2022 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见附件 ,所有项目请于 2022 年 9 月 2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学校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 2017 年一般项目,请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并报送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材料(含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一份至人文办。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2017 年项目最长可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请及时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并由学校及教育部社科司审核通过。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的延期完成时间完成项目。
3、已逾期的 2016 年一般项目,务必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前在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并报送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材料一份至人文办。未按时提交结项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取消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 2016 年一般项目结项申请。2016 年一般项目也不再办理延期申请,请按时完成结项,确实无法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4、已邮寄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 1-3 个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院人文办
联系人: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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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校区办公楼509
vic115维多利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