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逐步开展,具体指南以及要求请见附件,有意向的课题组请于2021年9月12日上午前将申请书提交基金委网站,等待计财处和科研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和科研院基础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黎湘旭,刘艳妮
电 话:81891846
附 件:1.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 合作交流计划书撰写说明;
3. 合作协议模板;
4. 双边研讨会计划书撰写说明;
科研院基础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