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7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 财政司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研活力,现就加强2021年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繁荣计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

 

  繁荣计划在组织各类项目研究项目申请时,均要求申请人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请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繁荣计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针对执行率偏低情况深入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举措,减少年终结转结余资金量,针对上述情况填写附件《哲社科繁荣计划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二、优化经费使用管理

 

  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把宝贵的经费管好用好花好。一是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二是要规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纪律,严禁违规支出。三是要强化预算执行,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量。

 

  三、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指导

 

    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各有关学院按要求根据项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指导,加强个性化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年度预算。

 

  四、严格执行经费预算

 

  请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立行立改,实做好2021年度经费执行工作。

 

  五、依规退回经费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将对2016-2018年度结项项目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追回。请各项目负责人核查相关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情况,仍有剩余的请于2021712日前按原渠道退回教育部。

 

请各有关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79日前将《哲社科繁荣计划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电子版报送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人文办。

 

联系人:颜学颖 宋姗

联系电话:81892204

 

科研院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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