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老师: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详情参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申报方式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学校审核后提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等环节完成申报工作。(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特殊作者如外籍等无法完成注册的作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至人文办,由人文办协助录入完成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六、报送要求
1.网上注册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6日。
2.网上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至人文办,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
纸质版材料要求:
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按照《申报表》、证明及支撑材料(目录详见系统)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作匿名处理;
著作类:需提供原书2册(套)(不再退回,其中1份作匿名处理);学术译著需附原著,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
论文类:需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一式2份(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并提供1本期刊原件(不再退回);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同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DOI号码进行验证,并打印验证页面,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
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供结项证明,调研报告的申报时间具体以结项时间为准;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
所有评奖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联系人:颜学颖 宋姗
联系电话:81892204
科研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