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基金委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的2021年申请指南转发给大家,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请在2021年1月25日上午前将申请书提交基金委网站系统,等待科研院审核,科研院需要时间审核申请书以及办理所需的申请公文流程,所以逾期不予收理。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取得以方合作者向ISF最终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副本,上传添加至“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 ISF在以方在线申请系统里设计了如下程序,中方申请人届时务必予以配合填报,所以大家尽快提前完成申报流程。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联系人:刘艳妮,刘丽丽
电话:81891846
科研院基础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