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8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定于近期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承担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第一署名人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或二等奖;作为第一署名人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二等奖。

二、工作职责

参与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工作,指导在研项目高标准完成研究任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统一组织,要广泛动员、坚持标准、择优推荐,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 请于2019426日前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人文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学颖、宋姗

联系电话:81892204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509A

科研院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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