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vic115维多利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电财[2019]41号)、《vic115维多利亚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西电科[2017]48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文件精神,vic115维多利亚和计划财务处拟对本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经费余额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至2019年12月20日,本年度拨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必须达到100%,确保经费实现“零结余”。对于经费执行进度不足100%的项目,项目结余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回并酌情扣减下一年度预算。请持有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编号为201开头)的负责人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确保12月20日前经费执行进度达到100%。
vic115维多利亚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