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西安十佳创新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科技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西安十佳科技人物”、“西安十佳创新人物”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1.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人;

2.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

3.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二)“西安十佳创新人物”

“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的表彰对象为自然人,参选的创新人物候选人应当在近3年在西安市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获奖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且排名前三,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的主要研究人员或主导推动获奖成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人员。
  3.在我市企业主持研发工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专利技术,企业近三年获得风险投资200万元以上。
  4.在我市企业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技术总监或相应职务。所在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或产业链有示范引领作用。对企业战略、产品结构、组织架构、营销模式等方面带来创造性改变,并已经取得了市场回报。企业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

二、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3.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三、推荐名额

西安市“西安十佳科技人物”、“西安十佳创新人物”各十名。请各单位统筹考虑,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

2017 年 11 23 日上午10:00前,各单位请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xy@xidian.edu.cn。推荐材料包括: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摘要表》(见附件1)原件2 份;

2.《 2017年度西安市十佳创新人物申报书》(见附件2)原件2份。

经学校评选确定候选人后,需准备以下附件材料: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骑缝章。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事迹摘要》(含电子版)1份;

(3)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5)保密审查证明。申请人填写不涉密证明,本人签字、学院签字审核盖章。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6)被推荐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单位”,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

2.“西安十佳创新人物”

(1)所获得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申报人属于企业的,应提交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3)企业、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4)其他佐证材料。

联 系 人:王蓓金  者文静

联系电话:88203108 

附件1: 《“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候选人事迹摘要表》.doc

附件2: 2017年度西安市十大创新人物申报书.doc

vic115维多利亚

2017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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