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2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协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7〕组字1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按学院推荐,不限名额。学校总推荐名额12人,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包括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71030日前,各推荐单位将《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原件二份报送至vic115维多利亚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所有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学校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人选后,再报送附件材料(含书面及电子推荐材料)。

附件材料构成如下:

(一)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到科研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包括: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之前已报送科研院),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附件2)(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9)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到邮箱kxy@xidian.edu.cn。包括:

    1. 《第十二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蓓金 于海涛

电话:029-88203108

电子信箱:kxy@xidian.edu.cn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二届)

 附件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二届).doc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vic115维多利亚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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