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就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由于名额有限,各学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限推荐1。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鼓励多渠道进行申报,详细推荐渠道见附件1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校评结束后由科研院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1010日前提交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至科研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kxy@xidian.edu.cn

有关支撑材料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提交。

联 系 人:王蓓金

联系电话:029-88203108

 附件1-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doc

 

                                     vic115维多利亚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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